后实证主义

在科学探究的哲学和模型中,后实证主义(Postpositivism)也称为后经验主义(Postempiricism)是一种批判和修正实证主义的元理论立场。 虽然实证主义者强调研究者和研究人员(或客体)之间的独立性,但是后实证主义者接受研究者的理论,背景,知识和价值观可以影响观察到的东西。 后实证主义者通过认识偏见的可能影响来追求客观性。 虽然实证主义者强调量化方法,但后实证主义者认为定量和定性方法都是有效的方法。

建立后实证主义的思想家之一是卡尔波普尔爵士。 他对伪造的攻击是对逻辑实证主义可证实性的批判。 假冒行为宣称无法核实一种信念是否属实,尽管如果通过实施拟议的伪造理念而客观证明其是错误的,则可以拒绝错误的信念。 托马斯库恩关于范式转换的观点提出了对实证主义的更强烈批判,认为不仅仅是个人理论,而且整个世界观必须根据证据进行改变。

后实证主义是对实证主义的强化,它承认对逻辑实证主义的这些和其他批评。 这不是对科学方法的拒绝,而是对这些批评作出回应的改革。 它保留了实证主义的基础:本体论现实主义,对客观真理的可能性和渴望,以及实验方法论的运用。 出于实践和概念的原因,这种后实证主义在社会科学(尤其是社会学)中很常见。

改革实证主义
对实证主义的主要补充可以归纳为三个句子:

知识和已知的相对可分性是先决条件的。
假定一个单一的共享现实,从不排除所有其他现实。
法律必须以实际理由而不是决策论为指导。
这些句子对后实证主义者可能有不同的含义,其中一些主张对科学实践进行根本转变,而另一些则只是要求对结果作出不同的解释。

哲学

认识论
后实证主义者认为,人类知识不是基于客观个体的先验评估,而是基于人类猜想。 由于人类知识是不可避免的推测,所以这些推测的断言是有理由的,或者更具体地说,可以通过一套权证来证明,这些权证可以在进一步调查的情况下修改或撤销。 然而,后实证主义不是一种相对主义的形式,并且通常保留着客观真理的观念。

本体论
后实证主义者认为现实存在,但与实证主义者不同,他们认为现实只能以不完全和概率的方式被认识。 后实证主义者也从社会建构主义中吸取了对现实的理解和定义。

价值学
虽然实证主义者认为研究是或可以是无价值的或价值中立的,但后实证主义者认为偏见是不受欢迎但不可避免的,因此调查人员必须努力发现并尝试纠正。 后实证主义者努力了解他们的价值论(即价值观和信仰)如何影响他们的研究,包括他们选择的措施,人口,问题和定义,以及他们对工作的解释和分析。

历史
历史学家确定了两种实证主义:古典实证主义,亨利·德·圣西门和奥古斯特·孔德首次描述的经验主义传统,以及逻辑实证主义,它与维也纳圈最紧密相关,维也纳圈于20世纪20年代在奥地利维也纳附近举行; 20世纪30年代。 后实证主义是菲利普斯给予的一组适用于两种形式实证主义的批评和修正的名称。

卡尔波普尔爵士是批判逻辑实证主义的第一批思想家之一。 他推进证伪以代替验证主义的逻辑实证主义观点。证伪主义认为,不可能证实关于普遍观点或不可观察观点的信念是真实的,尽管假如它们被伪装成可证伪的方式,那么可以拒绝错误信念。 托马斯·库恩关于范式转换的观点提供了对逻辑实证主义的更广泛的批判,认为它不仅仅是个别理论,而且整个世界观必须偶尔根据证据进行转变。

后现实主义不是对科学方法的拒绝,而是对实证主义的改革以满足这些批评。 它重新引入了实证主义的基本假设:客观真理的可能性和可取性,以及实验方法的使用。 哲学家南希卡特赖特和伊恩哈克的工作是这些想法的代表。 这种类型的后实证主义在研究方法的社会科学指南中有所描述。

后实证主义理论的结构与性质
罗伯特·杜宾将后证主义理论的基本组成部分描述为由基本的“单位”或思想和感兴趣的主题,单位之间的“相互作用规律”以及理论的“边界”描述组成。 后证主义理论还包括“经验指标”,将理论与可观察现象联系起来,以及使用科学方法可检验的假设。

根据托马斯·库恩的观点,后实证主义理论可以基于它是“准确的”,“一致的”,“具有广泛的范围”,“俭省的”和“富有成果的”来评估。

主要出版物
Karl Popper(1934)Logik der Forschung,用英语改写为科学发现的逻辑(1959)
托马斯库恩(1962)科学革命的结构
Karl Popper(1963)猜想与反驳
伊恩黑克(1983)代表和介入
Andrew Pickering(1984)构建夸克
Peter Galison(1987)“实验如何结束”
南希Cartwright(1989)自然的能力和他们的测量

法律理论中的后实证主义
一些国家的法学家,特别是西班牙和巴西的法学家称,后实证主义是一种理论选择,认为法律在承认其有效性时及其应用时都依赖于道德。 在这种观点中,宪法原则,如人的尊严,所有人的福利或平等,都会影响法律和其他具体规范的适用。 这种法律观受到罗伯特·阿列克西和罗纳德·德沃金等法律哲学家的作品的启发(尽管他们没有使用后实证主义这个术语)。 有些人更喜欢称这种法律为“道德主义”或新宪政主义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