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的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是指“政府采取措施稳定经济,特别是通过操纵税收和政府支出的水平和分配。财政措施经常与货币政策一起用于实现某些目标。” 在菲律宾,其特点是债务和预算赤字持续不断增加,尽管过去几年有所改善。

菲律宾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税收,还收取了一些非税收入。 为了资助财政赤字和债务,菲律宾依赖国内和国外资源。

马科斯政府期间的财政政策主要侧重于间接税收和政府在经济服务和基础设施发展方面的支出。 第一届阿基诺政府继承了前任政府的巨额财政赤字,但通过引入1986年税制改革计划和增值税,设法减少财政失衡并改善税收。 由于大规模出售政府资产以及强大的外国投资和管理部门的大量收益,拉莫斯政府经历了预算盈余。 由于税收减少和拉莫斯政府偿还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债务,埃斯特拉达政府面临巨额财政赤字。 在阿罗约政府期间,颁布了扩大增值税法,国家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达到顶峰,并且观察到公共基础设施和其他资本支出的支出不足。

收入和资金
菲律宾政府主要通过个人和所得税征收产生收入,但一小部分非税收入也通过费用和许可证,私有化收益以及其他政府运营和国有企业的收入来收取。

税收
税收收入占收入的最大百分比。 其最大的贡献者是国税局(BIR),其次是海关局(BOC)。 2001 – 2010年,税收努力占GDP的百分比平均约为13%。

所得税
所得税是对个人收入,工资,财产产生的利润,专业实践,贸易或商业行为或1997年国家国内税收法规(NIRC)规定的任何税,减去任何扣除额。 菲律宾的所得税是累进税,因为收入较高的人支付的收入高于收入较低的人。 个人所得税税率因此而异: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率
不到₱10,000 5%
超过10,000澳元但不超过30,000澳元 ₱500 + 10%的超额超过10,000₱
超过30,000但不超过₱70,000 ₱2,500 + 15%的超额超过₱30,000
超过₱70,000但不超过₱140,000 ₱8,500 + 20%的超额超过₱70,000
超过₱140,000但不超过₱250,000 ₱22,500 + 25%的超额超过₱140,000
超过250,000但不超过₱500,000 ₱50,000 + 30%的超额超过₱250,000
超过₱500,000 ₱125,000 + 32%的超额超过₱500,000

最高比率在1997年之前为35%,1998年为34%,1999年为33%,自2000年以来为32%。

2008年,第9504号共和国法案(由当时的总统格洛丽亚·马卡帕加尔·阿罗约通过)免除了最低工资收入者缴纳的所得税。

E-VAT
扩大增值税(E-VAT)是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以及货物进口到菲律宾的销售税的一种形式。 这是消费税(那些消费更多的人被征税更多)和间接税,可以转嫁给买方。 目前的电子增值税税率为交易的12%。 一些受E-VAT限制的项目包括石油,天然气,本地燃料,煤炭,医疗服务,法律服务,电力,非基本商品,服装,非食品农产品,国内空运和海运。

电子增值税有豁免,包括基本商品和社会敏感产品。 可免税的电子增值税是:

原始状态的农产品和海产品(如蔬菜,肉类,鱼类,水果,鸡蛋和大米),包括经过保存过程的产品(如冷冻,干燥,腌制,烧烤,烘烤,吸烟或剥离);
公立和私立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
书籍,报纸和杂志;
每月租赁住宅不超过10,000澳元;
出售低成本房屋和地段不超过250万美元
每年收入不超过150万英镑的人员和机构的销售额。
关税和关税
在收入方面排在BIR之后,海关局(BOC)对进口到菲律宾的所有物品征收关税和关税。 根据206号行政命令,返回的居民,海外菲律宾工人(OFW)和前菲律宾公民可免缴关税和关税。

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占政府总收入的一小部分(大约不到20%),包括收费和许可证,私有化收益和其他国有企业的收入。

财政局
财政局(BTr)通过努力最大限度地收集收入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支出来管理政府的财务。 大部分非税收入来自BTr的收入。 根据第499号行政命令,BTr通过发行,服务和赎回政府证券来收集收入,并通过购买和出售政府账单和债券来控制证券稳定基金(增加流动性并稳定政府证券的价值) 。

私有化
菲律宾的私有化发生在三个浪潮中:1986 – 1987年的第一次浪潮,1990年的第二次浪潮和目前正在进行的第三次浪潮。 政府的私有化计划由机构间私有化委员会和财政部的一个支行私有化和管理办公室负责。

PAGCOR
菲律宾娱乐和博彩公司(PAGCOR)是一家政府所有的公司,成立于1977年,旨在阻止非法赌场业务。 PAGCOR的任务是监管和许可赌博(特别是在赌场),通过自己的赌场为菲律宾政府创造收入,并促进该国的旅游业。

支出,债务和融资
政府支出与财政失衡
2010年,菲律宾政府总共花费了1.5万亿美元,从税收和非税收入中总共赚取了1.2万亿美元,因此总赤字达到了3145亿美元。

尽管菲律宾存在国家赤字,但财政部报告的地方政府单位(LGU)盈余平均为296亿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政府近年来实施的LGU金融监测系统有所改善。 监测系统的工作包括“债务监测和信誉监测系统,有效调动第二代基金(SGF)以促进LGU发展,以及实施土地管理和管理项目(LAMP2),该项目获得了”非常好“的评级。世界银行(WB)和澳大利亚国际开发署(AusAid)。“

菲律宾的小额信贷管理正在大幅改善。 2009年,经济学人智库“在小额信贷监管框架方面将菲律宾评为全球最佳。” DOF-国家信用委员会(DOF-NCC)致力于通过制定监督和审查手册,为这些合作社发起倡导以及推动2008年菲律宾合作社准则来改善当地合作社的状况。制定了标准化的国家小额保险战略制定了赠款和技术援助的规定。

融资和债务
除税收和非税收外,政府还利用其他融资来支持其开支。 2010年,政府借款总额为3516.66亿美元用于融资:

国内来源外部资源

国内资源 外部来源
总融资 ₱4898.44亿 ₱2573.57亿
减:偿还/摊还 ₱2712.46亿 ₱124.390亿
净融资 ₱2185.98亿 ₱133.048亿
总融资 ₱351.646亿

外部资金来源是:

计划和项目贷款 – 政府向外部机构提供项目贷款,并将收益用于资助基础设施,农业和其他政府项目等国内项目。
信贷融通贷款
零息券国库券
全球债券
外国货币
国内融资来源是

国债
设施贷款
国库券
债券交易所
期票,欠票,欠条
定期存款
2010年,菲律宾的未偿还债务总额达到4.718万亿美元:来自国内优秀资源的2.718万亿美元和来自国外的2万亿美元。 根据财政部的说法,该国最近减少了对外部资源的依赖,以尽量减少全球汇率变化带来的风险。 减少国家债务的努力包括增加税收努力和减少政府支出。 菲律宾政府还与其他经济实体进行了会谈,如东盟财长会议(AFMM),东盟+3财长会议(AFMM + 3),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和东盟单窗口技术工作集团(ASW-TWG),以加强各国和该地区的债务管理工作*。

菲律宾财务管理的历史
马科斯政府(1981-1985)
马科斯政府的税收制度通常是递减的,因为它严重依赖间接税。 间接税和国际贸易税占税收总额的35%左右,而直接税仅占25%。 在此期间,政府的经济服务支出达到顶峰,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发展,约33%的预算用于资本支出。 为应对全球较高的利率和比索的贬值,政府越来越依赖国内融资来为财政赤字提供资金。 在此期间,政府还通过制定最初的关税改革计划,将关税结构从100%-0%缩小到50%-10%,以及旨在减少或取消关税和调整间接税。

阿基诺政府(1986-1992)
面对前任政府遗留下来的问题,最重要的是由于税收制度薄弱导致税收减少导致的巨额财政赤字,阿基诺颁布了1986年的税收改革计划(TRP)。 TRP的目的是“简化税收制度,使收入对经济活动更加敏感,促进横向公平,并通过纠正影响商业激励的现有税收来促进增长”。 该计划实施的主要改革之一是引入增值税(VAT),该税率设定为10%。 1986年税制改革计划导致财政失衡减少,以及随后几年的税收增加,在1997年实施1997年全面税制改革计划(CTRP)之前达到顶峰。 由于出售马科斯总统和他的亲信(总计约200亿美元)的隔离资产,这一期间非税收入的份额飙升,最初的努力放松了对石油工业的管制,并推动了国有企业的私有化。 由于政府专注于弥补马科斯政府的债务,公共债务偿还和利息支付占预算的百分比达到顶峰。 阿基诺政府期间颁布的另一项重要改革是1991年地方政府法典的通过,该法案实现了财政分权。 这增加了地方政府的征税和消费能力,从而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资源。

拉莫斯政府(1993-1998)
拉莫斯政府执政六年中有四年有预算盈余。 政府从大规模出售政府资产中获益(总计约700亿美元,是政府中最大的),并继续受益于1986年的TRP。 由于这个国家被停电所困扰,政府对电力部门进行了大量投资。 政府利用其紧急权力来快速建设电力项目,并建立了合同管理,严重依赖外部借款来为其财政赤字提供资金,但在亚洲金融危机爆发时迅速转向国内依赖。 政府被指责在危机期间诉诸“预算诡计”:平衡

埃斯特拉达政府(1999-2000)
埃斯特拉达总统在亚洲金融危机最严重的时候上任,面临巨额财政赤字,这主要归因于税收努力的急剧恶化(1997年CTRP:税收激励措施增加,增值税基数缩小)鉴于比索在危机期间的大幅贬值,以及降低关税壁垒和更高的利息支付。 政府还必须向承包商和供应商支付价值600亿比索的拉莫斯政府未支付的应付账款。 公共支出侧重于社会服务,基础教育支出达到顶峰。 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埃斯特拉达在国内和国外借款之间取得了平衡。

阿罗约政府(2002-2009)
2001年阿罗约政府继承了糟糕的财政状况,原因是税收努力减弱(仍由1997年的CTRP造成)和偿债成本上升(由于比索贬值)。 受监管的政府公司的巨额财政赤字和重大损失在2001 – 2004年期间徘徊,因为她的看守政府正在努力扭转下行趋势。 在2004年当选后,国家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在那一年达到了79%的高位,之后每年下降到2009年的57.5%,这是她上任的最后一年。 与前三届政府相比,在阿罗约政府期间建造了较少的道路和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 教育支出也从2001年的仅9亿比索增加到2009年的2270亿比索。由于“廉价药品法”和Botikas ng Bayan和Botikas ng Barangay的开业,药品成本降低了50%。虽然突破性的有条件现金转移(CCT)计划改编自拉丁美洲,以刺激穷人的积极行为。 结果,阿罗约政府导致自我评估贫困水平不断下降,从拉蒙斯政府开始时的高达68%,到阿罗约政府结束时的约50%。 政府激进主义的大部分燃料来自于2005年扩大的增值税(从10%增加到12%)(参见各个内阁机构的最终报告),其他财政改革为连续的主权信用评级升级铺平了道路当阿罗约于2010年6月卸任时,这些财政改革补充了中央银行保守的流动性管理,使比索首次在总统任期结束时比起初时更加收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