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登陆卡

到达卡,也称为入境旅客卡,登记卡或登陆卡,是许多国家的移民当局用来获取旅客护照未提供的入境旅客信息的法律文件(如健康,犯罪记录,他们将留下来,访问的目的等)并提供一个人进入该国的记录。 该卡还可以提供有关进入该​​国的非公民的健康和性格要求的信息。 有些国家/地区需要为每位入境旅客提供入境卡,而其他国家/地区则需要每张家庭单位一张卡,有些国家/地区仅需要非入境卡的入境卡。

一些国家,如新加坡和泰国,在抵达卡上附有出发卡,该卡将保留在外国人的护照中,直至最终离境。 到达卡还可以与海关申报相结合,一些国家要求入境旅客单独填写。

某些国家/地区(如马来西亚)不需要抵达或离境卡。 美国当局在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引入生物识别记录系统后,不再需要从移民卡中汇编信息的程序。 一些国家之间的跨境手续很少,特别是在欧洲申根区的无护照旅行区。

出示抵达卡的要求通常是提供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有时还有海关申报。

有关卡本身的信息
请求的信息因国家/地区而异。 通常,抵达卡上要求的信息包括:

全名
国籍
出生日期
护照号码,签发地点和失效日期
飞机,船舶或车辆的航班号或名称
旅行目的:度假,教育/学习,探亲/家庭,商务,外交
停留时间
目的地(下一站下机)
在国家的地址
有关海关和检疫机关可能感兴趣的进入该国的物品的信息

旅行者通常需要签名,约会并声明信息是真实,正确和完整的。

部分入国登记表亦附有出境表格,除已于入国卡上填具之资讯外,通常尚要求填入:

离境航班(船、车等)之编号
离开该国之次一目的地
为确认所填资讯的详实正确,且愿为记载内容担负法律责任,旅客也会被要求在卡片上签名以示负责。

入国登记表通常会由载运旅客的交通运输公司在抵达该国前于交通工具上发放,例如以空运方式抵达者即由航空公司于飞机上发放卡片。旅客须在抵达口岸的证照查验区域前将登记表填好,与合法旅行证件(通常是护照)一并交给各国证照查验官员检查。各国在边境口岸也会提供制式表格给尚未填妥表格的旅客,以便在进入国境前填好表格。

实施状况

美国
美国国土安全部海关及边境保护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为节省入出境查核通关时间,自2013年5月起于各海、空口岸停止采用纸本入出国登记表格(I-94),改采用电子行前登录方式将旅客在美停留资讯传输至国土安全部资讯系统,旅客于通关时仅需出示护照,边境官员即可读取相关资讯并决定是否同意旅客入境及停留期限。出境美国时亦不需再缴交I-94表格予搭载旅客之客运公司。

实施入境登记无纸化作业后,旅客可自行前往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网站输入姓名、入境日期及证照资料等讯息,即可于该网站上撷取该次入境之相关资讯(包括入境资格及停留期限等)。除非特别要求,否则旅客入境美国不需再填写I-94,该系统已经取代入国登记表之功能。

日本
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要求除持日本护照之日本公民外,进出日本国境之外籍旅客均须填写入出国纪录表。该表共二联,入境部分另有正反二面。入出境表格均须填写之字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及国籍。入境表格正面尚需填写性别、出生国及城市、来日班机(船)号码、来日目的、在日住址、预计停留期间等资讯;背面则为协助入境官员判断是否准予入境之相关问题,及目前携带之所有现金总额。入出境表格均要求填写者署名以示负责。入境表格于入境时将由入国审查官撕下,并将出境表格钉于护照内,出境时再由入国审查官撕下收回。

2016年起为简化边境管理措施,原有两联式入出国登记表改为单张,仅需于进入日本时填写,出境时不需再缴交出国登记表。

持有日本在留卡之准许多次入境人士,入境时仅需备妥在留卡,不需填写入国纪录表;于出境时则应办妥再入国手续并填写再入国人士专用之再入国出境纪录表。

中国大陆
要求外国籍旅客均须填写入出国登记表,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旅客免填。该表共二联,分供入境及出境使用。入境时边检会将入境联撕下,并将出境卡夹于护照内。旅客须妥善保存该卡,出境时交由边检查验出境。

香港
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要求入出境香港特区旅客须填具复写式入出境登记表。惟采用自助通关系统(E道,E-Channel)入出境之旅客可不必填写相关表格,仅须查验证件及按捺指纹。

台湾
为简化入出国通关程序,于2011年1月起正式采用新版登记卡,表格除较旧版稍大,较易填写外,亦省略过去出境时须填写登记卡并于出境时收缴的手续,旅客仅需于入境时填写并缴交登记卡。